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对婚内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做出约定,这一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明确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房子和车子归女方所有,那么这一约定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对双方产生法律效果。
关于孩子的出生是否会对此协议产生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解释,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并不因孩子的出生而自动改变。除非双方有新的协议或者明确的法律规定对此作出调整。例如,如果双方在孩子出生后又签订了新的财产协议,对原协议内容进行了修改或撤销,新的协议将取代原协议的效力。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夫妻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归属,但在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可能会影响到财产分割的具体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考虑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总结来说,婚内协议中关于房子和车子归女方所有的约定,在法律上是有约束力的,孩子的出生本身不会改变这一约定的效力。但在离婚等特定情形下,婚内财产的分割可能会受到孩子抚养权等因素的影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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