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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债权债务1个月前

双方未签订任何转让协议,重新注册了酒馆的营业执照(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成了个体工商户),原债务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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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正朝律师 河南-郑州 北京市京悦(郑州)律师事务所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酒馆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个体工商户,并且双方未签订任何转让协议,关于原债务的承担问题,需要综合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首先,对于原有限责任公司期间的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虽然此处是针对公司合并的情况,但类似原则可适用于公司形式变更,即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应由变更后的个体工商户承担。然而,由于双方未签订转让协议,这一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受到挑战。其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承担规则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因此,在酒馆变更为个体工商户后,新经营者需以其个人财产对酒馆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新经营者必须承担原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债务,特别是如果这些债务在变更前并未明确告知或约定。综上所述,原债务的承担问题在双方未签订转让协议的情况下变得复杂。一般来说,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应由变更后的个体工商户承担,但具体责任划分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根据酒馆变更的具体过程、双方的实际行为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证据来综合判断原债务的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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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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