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上海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黄浦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上海XX机器人有限公司,法人李X,坐落在西藏X路,入职之前讲好因为要给公司降低社保所以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是4500,实际工资是税后6000(分2笔发放,工资卡一部分,支付宝一部分通过当时在职财务发放),当时还签订了一份保密竞业协议,离职后每个月1500元,支付半年。2018年10月8日入职,公司有钉钉做的工资单审批都在钉钉上,合同发放工资时间为每月的25日,公司2月25日没按照规定时间发放工资,并且工资拖欠到3月14日发放,且发放的工资为4125(因该已缴纳社保),3月15日从公司办手续离职,3月22号老板口头答应月底发放全部结算拖欠的工资等报销费用,现在目前财务(兼职财务)和我说工资是按照合同上4500来算,我这边有公司敲公章的工资单,并且有公司之前在职财务的支付宝流水转账凭证,这能作为法律依据吗?并且公司在环X港开了一家乐高培训机构,并且没有任何教学资质,教师也未有任何教师资格证,请问对于上述情况,此公司因该受到什么惩罚?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执业期间,参与民事、商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办理,在诉讼方面及非
帮助人数:1960人 粉丝人数:4594人
李高攀律师,本科学历,法学学士,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569人 粉丝人数:3254人
帮助人数:664人 粉丝人数:1887人
免费法律咨询,专业律师团队,处理各种纠纷,免费咨询,成功收费
帮助人数:4302人 粉丝人数:565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