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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区损害赔偿1个月前

¥9.90

儿童受到意外伤害后,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计费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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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威律师 北京-房山区 北京鑫威律师事务所

  • 儿童受伤后关于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费参考:
    1.护理费:
    如果有专业护工并且能开具正式发票,可以按照实际发生的主张。
    如果没有专业护工,可以按照陪护人员损失的工资收入主张。
    如果是家人护理没有工作,有时候护理费的日标准最低也可以支持100元
    2.营养费:
    一般标准为50元/天,成长鉴定出来的营养期限,或者诊断证明上记载加强营养天数。
    3.精神损失费:
    如果不构成伤残,法院一般在5000元以下酌定。有时候也不支持,具体得结合案情。
    如果构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主张。在实际操作中,可以考虑委托专业律师代理,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以上仅供参考。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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