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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房产纠纷1个月前

¥9.00

我最近找了一个工作交押金的工作能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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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瑞林律师 江苏-苏州 江苏梁丰律师事务所

  • 关于找工作时被要求交押金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种做法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意味着,除非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情况(例如特殊行业可能要求的制服押金等,且金额需合理),雇主一般情况下无权要求求职者缴纳任何形式的押金作为就业的前提条件。
    因此,面对此类要求,您应当谨慎考虑。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您可以拒绝交纳押金,并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或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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