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湖南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长沙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我于1997年购买内部职工股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员工优惠价0.8元购买,每年经营状况很好都有分红,从2001年新换董事长开始,连续三年在公司经营状况非常好的情况下不给分红,2004年时在公司内部散发谣言说公司资不抵债,的同时公司按每股0.5元的价钱回购职工手里的股票,而且没有办理任何转让协议,只在领款表上签字,公司将回购的职工股票在董事会成员中进行分配。现在职工们感觉当年被蒙骗的情况下出售股票。请教1.公司回购股票是否合法。2.我们没签股票转让协议的情况下交易是否有效。3.没按实有资本为依据而定的回收价格是否有效。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许文茗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
萧云阳律师 贵州-贵阳 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
王歆怡律师经过多年的专业学习,系统掌握了法学理论知识,执业之
帮助人数:80人 粉丝人数:2648人
本人是扬州市最大的律所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刑事
帮助人数:12人 粉丝人数:967人
孙恒律师,江苏嘉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法学
帮助人数:11607人 粉丝人数:14022人
刘飞律师,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在离婚,刑事辩护,劳动工伤,交通
帮助人数:52人 粉丝人数:158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