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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老公是监狱警察,今年2月1日在单位值班时突发脑梗,单位报工伤县医保局说脑梗不予认定。但是我老公脑梗现在出现后遗症完全是因为单位给耽误了最佳治疗造成的单位应该负责。事件经过:
2月1日下午3点多,他从办公室出来下楼梯时,左腿突然不好使瘫坐在楼梯上大概20秒左右,他扶楼梯扶手站起来,这时监狱一领导下楼看见问怎么了,他说左腿不好使,这时他活动一下腿觉得可以走了,就和这位领导慢慢的走下楼梯进监狱由于不舒服,他来到监狱里的卫生室,和狱医说了刚才情况,医生给量了血压210说不像脑梗是血压高引起的,就给他吃了降压药,点了甘露醇。他继续值班晚上睡了一夜觉,早上起来左边的腿和手臂不能动了,嘴也歪了。打120送到医院后,医生询问病情说不能溶栓了,已经过4~6小时的最佳抢救时间。他栓塞在脑干,是最危险的位置。现在出现后遗症,左侧肢体无力,走路得有人搀着。因为监狱医生的误判,是单位的原因,没有及时给我们送医院诊治,使我们造成了肢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请问律师,我们应该怎么争取我们的权益,应该怎么办?
王慎云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李成竹律师 浙江-杭州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张志霞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鼎邦律师事务所
王向前,男,汉族,1969年5月4日出生,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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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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