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案情,这是一起涉及自行车和电动车的会车事故,其中自行车逆行,且路况黑暗。以下是对该案情的详细分析:首先,关于自行车逆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自行车逆行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因此,自行车驾驶员在此次事故中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其次,关于电动车驾驶员的行为。虽然电动车速度很快,但更关键的是,电动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带了眼罩和耳机。这种行为严重妨碍了驾驶员对路况的观察和判断,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非机动车时应当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实施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因此,电动车驾驶员也应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再者,考虑到事故发生时路况黑暗,这增加了双方驾驶员对路况判断的难度。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双方的责任。在黑暗路况下,双方更应谨慎驾驶,确保安全。最后,关于事故结果的认定。电动车驾驶员手腕和脚趾骨折,这是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在判定责任时,应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及其对事故结果的贡献。综上所述,根据案情描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初步判断:自行车驾驶员因逆行应承担一定责任;电动车驾驶员因带眼罩和耳机驾驶,严重妨碍安全驾驶,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责任比例需根据实际情况和进一步调查来确定。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在黑暗路况下行驶时,务必保持高度警惕,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同时,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位驾驶员的责任,也是预防交通事故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