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子女成年后仍然可以追索18岁之前父母拖欠的抚养费。具体来说: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但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只有当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才有抚养义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年龄应该到18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这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但也有例外,如果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仍需继续支付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规定,追索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所以即使子女已经成年,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追索抚养费。
在实际案例中,成年子女将父母告上法庭追索抚养费的情况确实存在,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法官指出,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如果父母约定对超过18周岁的子女仍然提供抚养费,这应属赠与的性质,在交付赠与物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
如果孩子满18周岁后要求18周岁前的抚养费,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不具备被抚养条件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成年子女在特定条件下,如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导致子女无法独立生活,或尚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等,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18岁之前拖欠的抚养费。同时,追索抚养费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不过,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