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南岸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广东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深圳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微信小程序用户

广东-深圳房产纠纷1个月前

¥9.90

你好,我妈妈今年是1960年的,她在2019年
的时候家里跟别人借了10万块钱,约定一年以
后还清,利息1.5万,然后后面没还上,就每
年付1.5万利息,已经付了4年了。现在实在没
钱付了,想请问下这个利率是否合法,4年利
息已经付了6万,能否只还剩余4万本金。

查看于洋律师的回答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

  • 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为无效2。在您的情况中,每年支付1.5万的利息,相当于年利率为15%(1.5万/10万),这低于36%的上限。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您已经支付的利息是合法的。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残疾证可以减免一些物业费 暖气费嘛?租的房子! 27443人查看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不想通过中介自己交易可以吗 25215人查看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5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