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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请问一下,离婚判决收到后还可以重新上诉不,还有分居了期间他的房子我可以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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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章泽律师 福建-厦门 北京惠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意味着,一旦收到离婚判决书后,当事人确实有权利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将对上诉请求及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作出终审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这是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然而,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即经过上诉审理后的终审判决,当事人无法再次提起上诉。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单独购房,另一方是否有权利分割房屋,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现行有效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外)等,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即使房屋是在一方的名下,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原则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利请求分割。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现行有效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表明该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则该房屋不属于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综上所述,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单独购房,原则上另一方有权利请求分割该房屋,除非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将该房屋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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