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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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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 您好,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侵占罪的对象仅限于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而盗窃罪的对象仅限于他人持有的动产,对于遗忘物、埋藏物,如果遗忘物遗落于行为人有权控制的范围内,或者由其发现了埋藏物,则遗忘物、埋藏物不可能成为盗窃的对象。
    2、客观方面不同:侵占罪的行为人在实施侵占行为之前,已经持有他人财物,其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盗窃罪的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之前,并未持有他人财物,其手段只能是秘密的手段。
    3、犯罪故意的内容和产生的时间不同:侵占罪的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非暴力的手段非法占有自己业已持有的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后。而盗窃罪的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不为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知道的秘密方法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前。
    此外,两者的主体也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即特殊主体,而盗窃罪是一般主体。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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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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