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儋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北京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西城区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北京-西城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19.90

保证期间已过,担保人可以免责吗

查看张萌律师的回答

张萌律师 北京-昌平区 北京宸盈律师事务所

  • 在法律上,保证期间是指担保人对主债务人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有效期限。一旦保证期间届满,如果债权人没有在该期间内向担保人提出债务履行的要求,担保人通常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确定。在不同的法律体系和不同的合同情况下,保证期间的规定和效力可能有所不同。例如,有的法律体系可能规定即使保证期间届满,如果债权人已经采取了追索行为或者提起了诉讼,担保人可能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因此,要确定担保人是否可以免责,需要具体分析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条款:查看保证合同中是否有关于保证期间的特别约定,以及是否有关于保证期间届满后担保人责任的条款。

    2. 法律规定: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对保证期间的规定可能不同,需要参照当地的法律来确定担保人的责任。

    3. 债权人的行为: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是否已经采取了行动,比如通知担保人、起诉主债务人或担保人等。

    4. 诉讼时效:即使保证期间届满,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担保人可能仍需承担责任。

    5. 其他可能影响担保责任的因素:比如主债务人的破产、债权人的放弃追索权等。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420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9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