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四川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宜宾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我想咨询,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的费用,当时离婚的时候,合同上没有规定每个月付给男方多少抚养费,因此在离婚后的四年后的这几天,因为孩子的保教费,生活费,代收费,总共这学期是8125,我给男方母亲转了4050,但是后面我得知,她们并没有给我女儿向学校交代收费,所以我就问了我女儿的奶奶,她还是给我说交了,我就把证据给她看了,后面她说话太难听了,还说,如果我觉得我出了这个钱有什么问题,她们就把这个钱退给我,以后我的女儿就不用我管,也不用出任何费用,还叫我写个承诺书给她,不管以后我的女儿过得好与不好,都与我无关!这我要怎么做呢?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帮助人数:4216人 粉丝人数:6684人
王向前,男,汉族,1969年5月4日出生,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帮助人数:172人 粉丝人数:1727人
张震宇,男,汉族,1992年6月出生,法学学士。甘肃勇盛律师
帮助人数:735人 粉丝人数:2780人
擅长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经济纠纷、金融借款纠纷
帮助人数:70人 粉丝人数:554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