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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刑事辩护1个月前

我是一位18岁高三学生,因为跟同学产生矛盾她们单方面在班里辱骂我是贱人并且和其他同学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比如“装幼态吸引别人”对我学习生活造成影响,我是否可以以侵犯名誉权上诉她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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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飞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法证律师事务所

  • 您好,作为学生,你有权利得到校园安全和尊重。如果你感到自己在学校中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或校园暴力,应该尽快向学校的管理人员或辅导员寻求帮助和支持。学校有责任确保学生们的安全和福利,并采取适当的行动来解决这种情况。
    同时,你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的支持,例如与家长、老师、心理咨询师或法律顾问等人沟通。在处理这种情况时,重要的是保持冷静,避免用暴力或攻击的方式回应对方的攻击。同时,也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尽量保持自己的安全和尊严。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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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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