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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静海县婚姻家庭1个月前

您好,我想诉讼离婚,我想咨询一下财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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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燕律师 天津-和平区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 实务过程中,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秉持一下原则:1.依法认定的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各自拥有;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具体的分割情形,还需要结合个案情况来认定,如果您还有别的疑问,可以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可以在电话中沟通案件细节,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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