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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9.90

民事起诉状
原告:郭希琳,女,汉族,1957年4月19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024195704190025,住址:江苏省靖江市靖西新村30号.
被告一:万翠萍,女,汉族,1967年8月17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024196708172849,住址:江苏省靖江市孤山镇孤山村燕子桥东埭38号.
被告二:郭希平,男,汉族,1960年7月19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086196007190218,住址:住江苏省靖江市新洲路1号百富绅财富广场二区13幢303室。
被告三:郭希勤,女,汉族,1954年7月5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024195407050085,住址:住江苏省靖江市迎宾西路24号5幢602室.
被告四:郭希淮,女,汉族,1961年9月4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024196109040043,住址:江苏省靖江市园东路15号502室.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郭保才于2021年9月13日订立的遗嘱有效.
2、请求分割位于靖江市幸福路112-4号二间二层房屋,且原告享有该房屋34%的房产份额.
3、请求分割郭保才的银行存款、丧葬费及抚恤金,原告享有50%的财产份额,
4、本案的诉讼费由四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告与被告二、三、四系被继承人郭保才的四个子女,被告一是被继承人郭保才于2019年9月23日登记结婚的妻子.2021年9月1日靖江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苏1282民初38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位于靖江市幸福路112-4号二间二层房屋归郭保才和其四子女(即原告、被告二、三、四)共同共有。2021年9月13日,郭保才为避免以后遗产纠纷,在江苏信义诚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订立了遗嘱,郭保才对其位于靖江市幸福路112-4号二间二层房屋所享有的份额中60%由被告一继承,40%由原告继承,郭保才名下的银行存款、丧葬费及抚恤金由原告与被告一各继承50%。而郭保才已于2023年1月18日去世,故遗嘱已发生法律效力。
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之规定,特具状来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靖江市人民法院 状人:郭希琳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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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燕律师 江苏-泰州 江苏中毅律师事务所

  • 一、遗产继承的顺序及分配比例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依照法定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同一继承顺序之间的如何遗产分配
    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3、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但是,对那些虽然抚养能力小,抚养条件差,而尽最大努力扶养被继承人的,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但不应少分给他们遗产,而且还应该适当地多分给他们。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即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对遗产的分配达成协议时,可按协议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遗产继承的转继承时效
    遗产继承的转继承时效为六十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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