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崇明县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北京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顺义区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微信小程序用户

北京-顺义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您好!我2022年加盟了一个快餐品牌,他们夸大其词,虚假宣传,诱导我错误投资,开店两个月亏损100万,他们收取了我的费用,而实际履行不到位,他们构成诈骗吗?

查看尹誉强律师的回答

尹誉强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法律分析:虚假宣传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解除合同情形主要有如下几种:1、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3、乙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订立;4、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仲裁机构申请;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68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6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