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江苏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常州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借条
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为-(身份证号);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为-(身份证号)。
因工程周转的原因于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2015年12月24日)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币-圆(大写),-元(小写)。
借款期限为-,于-年-月-日(-年-月-日)归还本金。
若无法按时归还,借款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借款人:-(姓名)
-年-月-日
请问这样的格式有什么问题吗
刘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黄世振律师 湖北-孝感 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
宣恩集,广东肇庆地区律师,主要擅长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帮助人数:195人 粉丝人数:820人
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在读),曾撰写多篇实务专业文
帮助人数:35人 粉丝人数:848人
律师、经济师、合伙人,执业二十年资深律师,曾在企业从事技术工
帮助人数:0人 粉丝人数:660人
广东侨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多年在大型国企,恒大集团从
帮助人数:519人 粉丝人数:177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