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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工作六个多月,我丈夫因从事技术工种请求对方加工资,对方表示同意。后因该单位又招聘两名技术工,原单位就以我丈夫对其他员工“乱说话”为由诬陷我丈夫。我们气不过就已未给我们缴纳保险金为由提出辞职,对方单位为表示同意。现我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以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对方支付我双倍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金,现劳动仲裁委已接受我的申请并于下月开庭,请问我会不会得到仲裁庭的支持,对方会提出什么抗辩事由?备注:对方未与任何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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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本人执业时间长达13年,主要擅长刑事,合同纠纷及企业顾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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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广律师,湖南义剑所主任,省律协建房委副主任,市律协行业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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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江之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律服务热线182305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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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科班毕业,专职律师,法院的特邀调解员。自执业以来,参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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