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山东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淄博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你好!两个公司签订供货合同,约定1每次供货后15天的下午结算付款。前几次供货及时结算,后出现拖欠。现在拖欠六次供货的货款,其中最后两次还没到15天。问,起诉的话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六次货款?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1261人 粉丝人数:2963人
本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民事及刑事各类诉讼业务以及为顾问公司提供法
帮助人数:50人 粉丝人数:1568人
帮助人数:2人 粉丝人数:205人
执业以来代理民商事经济纠纷案件三百余起,为各委托人追偿或挽回
帮助人数:55人 粉丝人数:246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