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天津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南开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由于施工时他人故意闹事侵害,造成施工人员伤残,施工人员将我和闹事对方起诉到法院,可一审二审法院不按事实和视频监控录像为依据,判我为赔偿责任主体。在不服判决下,在头条发布了客观事实文章和当时闹事的监控录像录像。头条展现量2.4W,阅读量2100左右,点赞量十几个,现以删除文章。这种情况下,闹事人追究肖像权我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该如何应对?
张清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德欣律师事务所(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
1个月前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中共党员,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专注于合同纠纷、拆迁安置、刑事辩
帮助人数:7963人 粉丝人数:10789人
本律师毕业于211院校,2012年起在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和
帮助人数:1371人 粉丝人数:3560人
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帮助人数:462人 粉丝人数:2141人
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帮助人数:20人 粉丝人数:78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