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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一二审判决。一认为适用法律错误。不依据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但同法第八十七条有轻微不罚条款,第九十三条现场执法警告驶离不罚。第九十三条警告,20元罚款,却顶格处罚什么意思?是不是枉法裁判?终审后该怎么维权?
王冠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从2016年开始执业,擅长刑事辩护,劳动工伤和交通事故,对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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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春梅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多年,诉讼能力强,擅长处理合同纠纷、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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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金融专业硕士毕业。毕业后从事金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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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年限20年,专业领域:私募股权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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