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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西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我在2006年给他人担保向银行借了4万块2008年银行起诉过一回, 借款人还了8000之后一直没有找过我们,现在银行把我和贷款人告到法庭。,我以为贷款人早已把贷款还清,现在接到法院传票。请问银行起诉是不是已经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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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燕律师 天津-和平区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 您好,首先起诉能否受理跟诉讼时效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事实发生,法院都是可以受理的。其次,担保也是有责任期限的,如果债权人在担保责任期间没有主张过权力,担保期间经过后担保人免责。最后,诉讼时效经过,对方丧失的是胜诉权而非起诉权,在法庭审理中,您可以主张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如果您还有别的疑问,建议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我们可以在电话中沟通案件细节,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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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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