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上海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静安区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老师您好,今年10月9日我被公司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在当天签订了补偿协议。但签字后发现协议有问题,再与人事经理沟通对方以我已签字为由拒绝再增加诉求。这个协议我不确定是否为格式条款,想让您给看看。另外老师,格式条款限制对方权利的、对对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而未进行提示的、在诉讼中应该由何方举证?假如我去法院起诉该协议为格式条款,其中对我的权利加以限制的部分、对我的依法收入有重大影响的部分对方在签字时并没有向我解释或提示,那么在法庭上是我应该出示他们未跟我提示的证据 还是他们应该出示已经向我提示过的证据?
钱谦良律师 湖北-武汉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吴健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元绪律师事务所
李刚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夏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湖北省内最大专业律所,湖北
帮助人数:28916人 粉丝人数:40492人
帮助人数:421人 粉丝人数:1631人
孙志军,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
帮助人数:25513人 粉丝人数:43902人
律师,专利代理师,高级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咨询师,获会计从业资格
帮助人数:559人 粉丝人数:187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