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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婚姻家庭1个月前

¥19.90

21年5月份领证结婚,孩子双胞胎现18个半月我全职自己带,婚后按揭购入汽车一辆,男方婚前首付房子婚后共同还贷,因与男方母亲发生矛盾,男方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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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海萍律师 内蒙古-呼和浩特 内蒙古诚安律师事务所

  • 你好,双胞胎未满两岁一般由母亲抚养为原则,抚养费以父亲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月收入的20%—30%确定抚养费。关于财产分配,婚后购入的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平均分割。房子如果是男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可以要求男方支付一定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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