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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我想问一下办了结婚酒、女方怀孕了、感情不和、需要退还男方彩礼和三金嘛

查看翁云芳律师的回答

翁云芳律师 福建-漳州 福建协兴律师事务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所说的情况,属于上面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和三金是要返还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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