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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生产计划,还安排人员轮休,轮休期间薪资问题也没有明确答复,没有书面文件,只有口头通知,员工是否可以不按照公司安排进行轮休,正常打卡上班就行?公司要是出具书面文件,文件内容应该写那些才是合法的?比如说明轮休原因,轮休期间薪资问题。人员对此应该保留或要求公司出示那些东西,才能保证合法权益?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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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金融专业硕士毕业。毕业后从事金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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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年限20年,专业领域:私募股权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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