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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nah

陕西-西安征地拆迁1个月前

¥9.90

外嫁女是否享有农村征地补偿款,户口还在娘家,未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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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明萌律师事务所

  • 回答如下:
    外嫁的女儿户口未迁出的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已迁出的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法律规定应当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户口已迁出的外嫁女如遇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再次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样有权利分得征地补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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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梦莹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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