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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刑事辩护1个月前

被人在各个平台诽谤和恶意散播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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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亭亭律师 河南-郑州 河南千成晟律师事务所

  • 先联系网络机构删除侵犯你权利的信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侵权人为被告,如果网络机构没有删除,你可以将实际造谣者一起起诉,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赔礼道道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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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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