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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建筑工程1个月前

¥30.00

因为原施工报验资料丢失,为了补资料,私刻了一个项目部章一个设计院章,就盖了两张,这个会受到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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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文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韬冠律师事务所

  •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供你参考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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