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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不想辞退员工赔钱 所以在原办公地点找了个工作室办公 由于劳动合同工资是2360 实际上工资是按照月薪5000计算 劳动合同只是想约束我们如今的情况 平时工资条也是写的两千多底薪+加班费 偷换概念把周六我们正常上班的写成加班费算给我们 如今它要求我们周六不用上班 只支付劳动合同上的两千多底薪每个月 来耗我们自动离职 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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