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南岸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江苏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淮安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东方极

江苏-淮安房产纠纷1个月前

¥10.00

我在婚恋平台办了会员9800,交了2500的定金,合同效期3个月,他现在2个星期了都没提供服务,可不可以把钱要回来,或者剩下的钱不给了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问题

查看黄慧玲律师的回答

黄慧玲律师 浙江-杭州 浙江如鹰律师事务所

  • 我在婚恋平台办了会员9800,交了2500的定金,合同效期3个月,他现在2个星期了都没提供服务,想解除合同把钱要回来,或者剩下的钱不给了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问题 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具体分析

    1个月前

  • 可以帮我看看合同吗

    1个月前

  • 1、定金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才成立,不履行交付定金的约定,就不存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可能;另外,定金合同是从合同,主债权债务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定金合同也随之无效或者不发生效力。

      2、定金的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3、定金罚则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回收。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4、违约金与定金的竞合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若当事人既约定可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法律赋予当事人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另外,对于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守约方既可以请求定金,同时也可以就超过定金数额的部分请求法定的赔偿损失。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残疾证可以减免一些物业费 暖气费嘛?租的房子! 27436人查看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不想通过中介自己交易可以吗 25208人查看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5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