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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经济纠纷1个月前

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通过双方公积金贷款买的房,离婚时已经判给男方。离婚后女方现在没有义务继续用公积金贷款还该房子,需要把自己公积金拿出来(离婚协议也是这样协商的),需要什么样的流程?女方现在名下没任何房产,如果女方再购房,属不属于首套?女方打算在武汉通过贷款购房(户口在武汉城区,是武汉市人),有没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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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勇刚律师 湖北-武汉 湖北伟宸律师事务所

  • 你好。1.关于前夫取得房产后,公积金贷款手续是否可以解除问题,需要你与前夫以及公积金中心三方协商。2.你离婚后,如果名下无房产,则购房自然属于首套房。根据武汉当前政策,你是武汉户籍人口,购买首套房除首付比例外,无其他相关限制。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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