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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咨询相关继承权问题,老人突然去世,没有遗嘱。没有子女 只有外孙女,但是女婿已经再婚。外孙女抚养权归属女婿。请问这种情况继承权归外孙女还是老人的兄弟姐妹。

查看陈炜楠律师的回答

陈炜楠律师 广东-广州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 您提到没有子女,却有再婚的女婿,这说明老人有一位女儿,已先于老人去世。这种情况下,女儿的直系晚辈血亲,也就是外孙女,有权代位继承女儿应得的部分。因此,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无权继承。
    假设老人的配偶还健在,则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剩余部分,配偶和外孙女各得一半。
    如果配偶已去世,则外孙女代为继承女儿应得的部分。由于没有其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假设老人的父母也已去世),则外孙女得到全部遗产。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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