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交通事故律师普法音频>> 开车时不系安全带会被扣多少分?
驾驶车辆时不系安全带将会导致扣除1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九)项的规定,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时,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将会受到一次记1分的处罚。
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也明确指出,任何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驾驶行为,都将受到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驾驶车辆时不系安全带的行为,除了会被扣除1分外,还可能面临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副驾驶乘客来说,如果不系安全带,处罚情况如下:
1. 如果在普通道路上行驶,且副驾驶乘客没有系好安全带,一般情况下会给予警告。在交警的提醒下,如果乘客及时系好安全带,通常不会受到罚款。
2. 但如果车辆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行驶,而副驾驶乘客没有系好安全带,那么除了警告外,还会被处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安全带的主要作用在于:
1. 在车辆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时,安全带能够迅速收紧,将乘员牢牢固定在座椅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
2. 安全带还具备限力功能,当收紧力度超过一定限度时,它会适当放松,确保胸部受力稳定。
3. 安全带能够吸收撞击能量,化解惯性力,从而减轻驾乘人员在事故中受伤的程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