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综合律师普法音频>> 原告起诉状与事实不符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如果原告在诉讼状中陈述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在民事诉讼中,若原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拘留、罚款等。此类行为若严重干扰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更将构成虚假诉讼罪,并面临刑事处罚。
具体而言:
首先,如果原告提出的诉讼主张与客观事实存在出入,其请求很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进而面临败诉的结果。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依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来还原事实真相。因此,若诉讼状中的事实与证据不符,其诉讼请求很可能无法得到法院认可。
其次,若原告故意捏造事实提起诉讼,不仅违背了诚信原则,更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和对司法秩序的破坏。对于此类行为,法院有权根据情节的轻重,对当事人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
最后,如果原告捏造事实提起诉讼的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秩序或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将构成虚假诉讼罪。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犯此罪者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
虚假诉讼罪的主体通常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其客体则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民事诉讼中,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秩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