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征地拆迁律师普法音频>> 国有建设用地如何作价出资入股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特有的一种土地处置方式,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到改革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
企业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形成的国家股股权由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成立公司具体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入股的一方与公司之间,就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该土地使用权的货币价值;
3、签订土地使用权入股协议;
4、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依法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造房屋的,可以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